Logo
  • 首页
  • 关于我们
    • 企业简介
    • 福清市农业循环产业园
    • 科研团队
    • 福建省土标委
    • CNAS检测中心
    • 企业资讯
  • 有机废弃物处置
    • 超高温堆肥技术
  • 农用地土壤改良
    • 土壤酸化治理
    • 补充耕地改土培肥
    • 耕地质量等级评价
    • 耕地土壤改良
    • 茶园土壤改良
    • 果园土壤改良
  • 专用有机肥料产品
    • 润闽®浦城再生稻专用有机肥
    • 沃茗®武夷岩茶专用有机肥
    • 柚优®仙游文旦柚专用有机肥
    • 橘佳®资中血橙专用有机肥
    • 作物精准营养专用有机肥研发
  • 联系我们

耕地质量等级

  • 首页
  • 耕地质量等级
  • 致青生态
  • 2026年01月29日
  • 农业生态环境

补充耕地培肥改良有什么要求?

一、责任主体要求

县级人民政府是补充耕地后续培肥改良责任主体,需加强组织领导、统筹协调、落实资金、跟踪进展并严格再评价。其中,项目形式的补充耕地,实施主体为原项目实施单位;其他形式的实施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等补充耕地主体、经营主体。方案制定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指导意见,可结合专家意见细化。

二、目标要求

1、总体目标:培肥改良后质量应达到上一年度县域内各类占用耕地质量平均水平;用于非农建设占补平衡的,应不低于上一年度县域内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质量平均等级。

2、等级提升:根据不同地块,通过科学合理的分析选择合适的投入品,并计算对应投入品用量。

查看详情
  • 致青生态
  • 2026年01月29日
  • 农业生态环境

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价单元如何划分?

一、划定原则

评价单元划定需保持核心因素一致性,包括:

1.地形部位(具有特定形态特征和成因的中小地貌单元,如山间盆地、平原低阶、丘陵中部等);

2.土壤类型(发生分类的土种);

3.补充耕地来源(恢复耕地/垦造耕地);

4.土地利用现状(按GB/T 21010分为水田、水浇地、旱地二级类);

5.行政区划(乡或村级);

6.补充耕地建设项目类型、利用类型、管理水平、农田基础设施条件(项目方式产生补充耕地需额外考虑)。

7d60259298fc44c28171ee9769b259b6~tplv-tt-origin-web_gif.jpeg

查看详情
  • ‹‹
  • 1
  • ››

资讯动态

  • 企业新闻
  • 政策法规
  • 农业生态环境

农用地土壤改良

  • 土壤酸化治理
  • 补充耕地改土培肥
  • 耕地质量等级评价
  • 耕地土壤改良
  • 茶园土壤改良
  • 果园土壤改良

专用有机肥料产品

  • 润闽®浦城再生稻专用有机肥
  • 沃茗®武夷岩茶专用有机肥
  • 柚优®仙游文旦柚专用有机肥
  • 橘佳®资中血橙专用有机肥
  • 作物精准营养专用有机肥研发

社交媒体

Shape
Logo

客户服务 · 公众号

微信公众号

生态产业

  • 土壤酸化治理
  • 补充耕地改土培肥
  • 耕地质量等级评价
  • 超高温堆肥技术
  • 专用有机肥料产品
  • 作物精准营养

联系方式

  • 地址: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高盛路3号活力大厦三层
  • 厂址: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渔溪镇红山村赤岐6号
  • 电话: 0591-83812001
  • 电话: 158-5919-0066

Copyright © 2016 - 2026. 福建省致青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. 闽ICP备17005906号-1